金融行業是一個暴利行業,金融行業是和錢打交道最多的一種行業,稍有不慎就會出現財務風險,那么金融企業有哪些值得注意的稅務風險,該如何規避呢?
預收融資安排費未按期結轉收入
預收收入科目金額異常,很容易受到檢查人員的關注,在稅務檢查中發現許多金融企業,存在預收融資安排費未按期結轉收入的問題。
企業在收到預收款項時要先確定該款項的稅法規定的收入確認時點及條件,并注重后續管理,一旦符合確認收入條件應在當期及時確認收入,避免產生后續的稅收問題給企業造成損失。
金融資產交易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金融企業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較多,交易也較為頻繁,少數財務人員將購入交易性金融資產發生的交易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并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風險較大。
由于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周期一般較短,如企業取得與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處于同一個納稅年度,那么企業計入當期損益的交易費用也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故企業容易忽略上述交易費用存在的稅會差異。對此建議企業,當年購入且尚未處置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發生的交易費用,應該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同時,在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應回顧對應投資資產的購入時間,并確認是否與處置時間處于同一納稅年度。如不處于同一納稅年度,應注意調減應納稅所得額。如對同一交易金融資產多次買進賣出,應以先進先出法確認具體取得時間。如此才能防范稅務風險,更好地維護企業合法利益。
稅前扣除部分員工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
金融作為高薪行業,工資薪酬環節核算的稅收風險也值得關注,特別要注意的是,只為部分員工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不得稅前扣除。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27號)的規定,僅為部分員工繳納或者是為全體員工繳納但是超出了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以外部分的補充養老保險,均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
以上所說這些都是金融企業的財稅風險,不僅在金融行業,各個行業都應注意這些財稅風險的出現。